分户后想迁回该如何办理?


分户后想迁回户口,这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是有明确规定和办理流程的。首先,我们得明白几个基本概念。分户指的是把原本在一个户口簿上的户口,分成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户口簿,各立门户。而户口迁回则是将已经迁移出去的户口重新迁回到原来的地方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下面来说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确认迁回条件。通常情况下,不同地区对于分户后迁回的条件有不同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在原户籍所在地有房产,有的要求与原户籍户主有亲属关系等。你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清楚当地的迁回条件。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一般来说,常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如果有房产相关要求)、亲属关系证明等。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迁回,可能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等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还是要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三步,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户口迁回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与审批。户籍管理部门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查看你是否符合迁回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等。审核通过后,还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第五步,办理迁移手续。审批通过后,你会拿到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再持迁移证件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重新登记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及时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沟通,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