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与单位协商可以领取失业金?
我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了,现在想换个环境,打算和单位协商后离职并领取失业金。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单位谈,也不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协商时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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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里所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一个关键概念。它指的是并非由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失去工作,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接下来谈谈与单位协商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做法。在和单位协商之前,你自己要明确单位是否已经为你缴纳了足够时长的失业保险费,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基础条件。你可以通过查看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方式来确认。 在协商过程中,你要真诚地向单位说明你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比如你可以向单位表明你目前生活上的一些困难,领取失业金能够在一定时间内缓解经济压力。同时,要向单位强调你一直以来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以及对单位的感激之情,尽量营造一个友好和谐的协商氛围。 在协商时,重点要围绕“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个条件来谈。你可以和单位商量出具一份符合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明你是非主动离职。例如,你们可以协商以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等合理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来处理。但要注意,这种协商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另外,协商成功后,你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等手续。一般来说,你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登记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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