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夫妻关系公证如何办理?


出国夫妻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一公证常用于出国探亲、定居、留学等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当事人需要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上需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等内容。同时,还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如果结婚证遗失,需要由有关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此外,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接着是审查阶段。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当事人的身份和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比如,会核实结婚证的真伪,查看相关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同时,公证员可能会向当事人询问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情况,并制作询问笔录。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阶段。经过审查,公证机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会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