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做财产公证,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婚前财产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他们婚前的财产以及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等方面进行证明的活动。这就好比给婚前的财产上了一道法律保险,能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等。婚前财产公证就属于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准备材料。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接着,提出申请。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这里要注意,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然后,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