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明确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上,双方有这样约定财产归属的权利,所以婚前财产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前财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簿,如果已婚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没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以及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着,等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这里要注意,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查看财产的权利证明,还会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这时候当事人要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同时,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一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到这一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就履行完毕了。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非是将婚前财产转变为共同财产的唯一方式,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但公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而且,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有地域限制的,只能在公证处所在地的司法管辖区域内生效。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但必须在公证时明确说明。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