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继承该如何进行公证?
我和配偶正面临离婚,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不清楚具体的公证流程。想了解一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以及有没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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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离婚时房产继承如何公证这个问题前,需要先明确一些相关概念。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妇就离婚财产问题达成共识后,到公证署办理的公证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离婚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自动生效,无需再进行财产公证;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对财产分割作出的裁决,判决书生效即代表财产分割生效,同样无需进行离婚财产公证。
如果确实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夫妻双方要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然后,双方需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共同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会对公证事宜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等相关操作。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虽然《继承法》已废止,但相关精神仍有一定参考意义,比如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此外,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后续还可能涉及到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以及离婚析产登记手续等,并按规定缴交费用,最后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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