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财产怎么给付?


在判决离婚后,财产的给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法院作出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后,财产给付的方式有多种。 如果是金钱类财产,常见的给付方式是通过银行转账。这种方式有记录可查,方便留存证据,证明财产已经完成给付。双方可以约定好转账的时间和金额,在转账时备注清楚款项的用途是离婚财产分割款。例如,一方需要给付另一方10万元的财产分割款,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在转账备注栏写明“离婚财产分割款”,并在转账完成后保留好转账记录。 现金给付也是一种方式,但相对来说风险较大。因为现金给付没有直接的书面记录,如果出现纠纷,举证会比较困难。如果选择现金给付,建议双方签订收条,明确收到的金额、款项性质以及给付的时间等信息。比如,一方收到另一方给付的现金财产分割款后,给对方出具一张收条,上面写明“今收到[对方姓名]给付的离婚财产分割款现金[X]元”,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对于非金钱类财产,如房产、车辆等,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以房产为例,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办理过户后,房产的所有权才正式转移。如果一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财产给付过程中,如果一方不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措施,以保障判决的执行。所以,在判决离婚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判决的内容及时、正确地进行财产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