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该如何缴纳?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着。最近对社保缴纳这方面有些疑惑,想知道在这种劳动关系持续的情况下,社保具体是怎么缴纳的,是公司全部负责还是我也要出一部分,比例又是多少呢,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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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的缴纳有明确规定。 首先,社保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具体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20%,员工个人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通常缴纳6%,员工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纳2%,员工个人缴纳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比如要补缴劳动保险,并承担补缴滞纳金;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及社保部门的罚款等。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员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保。 总之,了解社保缴纳的规定,有助于维护自己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能得到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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