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缴纳个税?
我刚拿到了一笔一次性补偿收入,但是不太清楚该怎么交个税。也不知道这个交税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或者计算方法。担心自己交多了或者交少了,所以想问问大家,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到底怎么交个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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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个税的情况,在不同场景下有不同的规定。首先,我们来看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那么在15万元以内的部分是不用缴纳个税的,如果补偿收入是20万元,超过的5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企业破产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另外,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比如,老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拿到一次性补贴收入36万元,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每年分摊12万元,扣除每年6万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后,对剩余的6万元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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