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在税务局要怎么交相关税费?


在了解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在税务局如何缴纳相关税费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相关规定。首先,对于提供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的机构,在税收方面是有一定政策优惠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如果该养护服务机构符合上述规定的养老机构条件,那么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应当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比如,要留存证明机构属于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的相关文件、合同等资料。 若该养护服务还涉及除养老服务之外的其他应税项目,那就需要按照正常的税务规定进行缴纳。一般来说,缴纳流程如下:第一步是税务登记。养护服务机构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确定自己的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第二步是进行税种认定。税务机关会根据机构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情况,确定需要缴纳的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第三步是纳税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申报;一般纳税人则按月申报。第四步是缴纳税款。在申报后,根据申报的应纳税额,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税款。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如果养护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组织,并且其收入符合相关免税条件,那么这部分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