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业承兑汇票应该如何进行提示付款?

我手里有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快到到期日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提示付款。担心操作不当会影响自己收款,想了解一下在提示付款方面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时间要求、操作流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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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简单来说,就是持票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对方给钱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可以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也可以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要是涉及异地委托收款,持票人得算好邮寄时间,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票据法》第五十三条对提示付款期限有明确要求。并且规定,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就相当于持票人自己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如果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其开户银行是不受理的。而且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会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不过,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仍能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另外,关于提前提示付款,《票据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以选择付款、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没回应的,持票人可以等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也有相应规定,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到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会顺延。 相关概念: 提示付款:持票人在票据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追索权: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未获付款等法定情形下,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用于处理电子商业汇票相关业务的数据电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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