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怎样防范法律风险?


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口头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合同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但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那么,如何防范口头合同的法律风险呢? 首先,要尽量保存相关证据。由于口头合同没有书面的载体,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因此,在订立和履行口头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通过电话沟通时,可以进行录音,但需要注意的是,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存在和内容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经过查证属实,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次,及时补签书面合同。如果条件允许,在口头合同达成后,应尽快补签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书面合同应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再者,寻求证人证言。如果口头合同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请第三人作为证人。证人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但是,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后,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对方的履行情况。如果发现对方有违约的迹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催告对方履行义务等。同时,要注意保留自己履行合同的证据,如交付货物的凭证、支付款项的记录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据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防范口头合同的法律风险需要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注意保存证据,及时补签书面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这样才能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