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该怎么去维权呢?
买的房子成了烂尾楼,心里特别着急。交了钱却没盼来房子,钱也好像打了水漂。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比如能不能退房退款,或者让开发商承担责任,还有没有其他能保障自己权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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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房者不幸买到烂尾楼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 首先,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购房者有权依据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一般购房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具体金额。 其次,考虑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达到了合同所规定的一定标准,或者在购房者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购房者便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房款并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是合理合法的。不过,如果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不建议购房者立即解除合同。 再者,联合其他购房者进行交涉维权。购房者们可以团结起来,共同与开发商、政府相关部门等进行沟通协商,澄清产权归属问题等,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增加维权的成功率。 另外,如果烂尾楼的情况是因为政府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的,购房者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督促开发商尽快复工交房。 最后,若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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