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失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失,想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保障自身安全并报警求助。若受伤,及时就医并妥善保管好医疗记录,这些记录是后续主张赔偿的重要凭证。同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保留现场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全貌、车辆的损坏情况、双方的位置等,这能帮助交警和后续处理人员了解事故真实情况。 其次,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事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该认定书会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明确责任后,就能确定可能的赔偿义务人范围。 再者,了解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然后,与赔偿义务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双方能达成一致,那按照协商结果履行即可。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需要提起诉讼,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证据的文书,上面会写明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责任。 赔偿义务人: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可能是侵权人,也可能是保险公司等。 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剩余部分进行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