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举证。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在我国,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不同类型的诉求,举证的重点也有所不同。如果是关于合同效力的纠纷,比如您认为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您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您可以收集开发商发布的虚假宣传资料、承诺的书面文件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影响了您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愿。若涉及房屋质量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购房者需要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您可以提供房屋质量检测报告,这通常需要由专业的检测机构出具,以证明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标准。同时,您还可以提供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直观地展示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于房屋交付时间的纠纷,购房者要证明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您可以提供合同中关于交付时间的条款,以及开发商实际交付房屋的时间证明,如交房通知书、入住手续等文件。在举证过程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也非常重要。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是伪造的。关联性则要求证据与您的主张有直接的联系,能够证明您的诉求。另外,证据的收集要及时,并且妥善保存。如果担心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总之,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您要明确自己的主张,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集和提供相关的合法、真实、关联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