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怎么举证打官司?


在债权债务纠纷打官司时,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首先要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基本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你提出了什么样的主张,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从证据类型方面来看,有多种形式。书证是很常见的一种,像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书面文件都属于书证,这些能清楚地展现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借条上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内容,就能作为重要的证据。 物证也不容忽视,如果涉及到与债权债务相关的物品或财产,比如抵押物,相关的照片、录像、鉴定报告等都可以作为物证,用来证明对该物品或财产的权益。 证人证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要是有了解你们债权债务情况的人愿意为你作证,其提供的证言也是证据的一种。 还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比如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能辅助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从不同主体的举证责任来讲,债权人如果要主张债权,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举证任务。要是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款项已经交付给债务人,那债权人就得继续证明给付事实;要是能证明给付事实却没有借款协议,而双方对借贷关系又有争议,债权人就要进一步提供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 债务人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对争议债权的性质有不同看法,或者对债权人抽取利息的具体数额有异议,又或者对债权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不认可,以及认为债权已经消灭等情况,债务人都要承担举证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自己收集证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的。总之,在债权债务纠纷打官司举证过程中,要全面收集各类合法有效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