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帮信罪是如何判罚的?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包含多种情况。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量刑。要是存在自首、如实坦白的情节,且未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或是仅通过一次性交易获得微薄收益,并积极退回赃款的情况,同时属于从犯低位的情况下,可以争取轻判处理。如果涉及从重处罚情形,比如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的行为,可能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相应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法律规定了多种具体情形来认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以此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 。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