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该如何追究责任?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追究责任的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首先是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就会面临罚款和可能的行政拘留。这里的轻微情节,比如只是车辆之间的轻微刮擦,没有影响到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健康。 其次是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肇事逃逸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比如有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共财产、他人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而且逃逸行为会加重处罚,如果因为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处罚会更加严厉。 此外,肇事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逃逸者要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有保险,保险会在一定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或者没有保险的情况下,逃逸者自己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