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看守所后账户上的钱如何退还?
我之前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现在已经出来了。看守所期间我账户里存了些钱,还剩下不少。我不太清楚这剩下的钱要怎么退,是找看守所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呢?有点迷茫,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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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从看守所出来后,账户上剩余的钱是可以退还的。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在看守所期间,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开销,比如购买一些日用品等,会设立个人的账户,家属或者本人可以往这个账户存钱。当在押人员出所时,这个账户里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就需要进行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在押人员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具体的退还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出所人员本人需要向看守所提出退款申请,通常在办理出所手续的过程中,看守所工作人员会告知相关事宜。出所人员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等资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以及该账户是本人的。 然后,看守所会对账户进行核对,确认账户里剩余的金额。在核对无误后,看守所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将钱退还给本人。退还的方式可能有多种,有的可能直接以现金的方式退还,有的可能通过转账等方式,具体的退还方式由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出所人员不方便亲自办理退款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受托人也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等,经过看守所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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