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该如何补办?
之前和配偶协议离婚,现在离婚协议找不到了。之后可能会涉及房产过户等事情,需要用到离婚协议。想知道具体该怎么补办离婚协议,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补办的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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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补办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离婚协议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一并提交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档案。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查询并复印离婚协议的存档资料,并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虽然这里说的是结婚证、离婚证补领,但也体现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规定,所以对于离婚协议档案的查阅和复印是有法可依的 。 若离婚协议是在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时形成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材料,到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离婚协议,并由法院加盖档案章。法院的裁判文书档案同样有规范的管理流程,当事人有权申请查阅和复印自己案件相关的材料,这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 补办的离婚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房产过户、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所以,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尽快按照上述方式补办离婚协议,避免给后续事务带来不便。 相关概念: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 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相关登记事务 。 档案管理专用章:用于确认档案资料的复印件等具有与原件相关的效力,证明其来源和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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