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户口迁出去后再迁回来该怎么迁?

我女儿之前把户口迁出去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想把户口再迁回来。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担心会很麻烦。我想了解一下,女儿户口迁出去再迁回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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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回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儿户口迁出去后再迁回来,其实就是办理户口回迁。这是指公民因特定原因,将户口从原迁出地重新迁回的户籍迁移行为。 办理户口回迁,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来说,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符合当地规定的回迁条件。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回迁人在原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与原户籍所在地的直系亲属共同生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办理户口回迁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需要到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回迁政策和所需材料。一般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回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房产回迁)、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以亲属投靠回迁)等。然后,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接着,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再持迁移证件到拟迁入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完成户口回迁。 总之,办理女儿户口迁出去再迁回来的手续,要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按规定准备好材料,按流程办理。如有疑问,也可以随时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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