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续订劳动合同?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太清楚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和相关要求。不知道是自己主动提,还是公司会主动和我谈。也不了解续订合同在内容和手续上有什么特别规定,想知道该怎么去处理续订劳动合同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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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续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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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就应提前与劳动者协商续订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续订合同的,也应及时签订书面的续订合同,避免超过一个月未续订书面合同而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其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先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继续续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决定续订,会向劳动者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明确续订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主要条款。劳动者收到意向书后,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劳动者对条款无异议,双方就可以协商一致并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对某些条款有不同意见,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签订合同。 再者,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当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又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最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续订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循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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