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借款人死了钱该怎么还?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现在对方突然去世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了解一下按照《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下钱到底该怎么还?是找他家人要,还是有其他方式?希望能详细说说各种可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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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借款人去世后,欠款的偿还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借款是用于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家庭开支,这种情况下,即使借款人去世,其配偶也有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其次,如果借款人有遗产,那么其遗产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欠款。简单说,就是继承人继承了多少价值的遗产,就在这个价值范围内还钱。例如,继承人继承了价值5万元的遗产,而借款人欠了3万元,那么继承人就要偿还这3万元;要是欠款是6万元,继承人也只需要在5万元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的1万元,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其自愿偿还。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另外,如果借款时有担保人,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其承担债务。 总之,借款人去世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消失了,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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