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房子怎样恢复为共同财产?
我和前妻复婚了,之前离婚时房子归我个人所有。现在我们想让房子重新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签个协议就行,还是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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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要将房子恢复为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且每种方式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要点。 首先是赠与。这指的是房屋产权登记一方把自己名下的部分或全部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操作时,双方要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房产份额等内容。之后,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只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其次是夫妻财产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份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自双方签字时就生效。不过,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也可以将该协议进行公证。如果不涉及产权变更登记,仅签订财产约定协议,虽然在夫妻内部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后,如果房子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进行相关约定时,还需要考虑贷款银行的意见。因为在贷款未还清前,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变更产权可能影响银行的权益,所以需要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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