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个月离婚彩礼怎么退?
我和对象结婚才两个月,现在打算离婚,当时给了对方不少彩礼。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结婚才两个月就离婚的情况,彩礼该怎么退呢?是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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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两个月离婚彩礼怎么退这个问题前,咱们先了解一下彩礼的法律定义。彩礼一般是指在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通常是以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两个月就离婚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彩礼是可以主张退还的。比如,如果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又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要求退还。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两个月,且给付彩礼没有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那么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可能就比较困难。在实际生活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彩礼的退还问题,这些因素包括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过错程度等。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能会判决部分退还彩礼。总之,具体的退还方式和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并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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