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离婚,目前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配也有了一些商量好的结果。就是不太清楚到时候去办手续或者走法律程序,法院这边具体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和平离婚的判决规则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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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没有太大的争议和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判决结果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从离婚程序上看,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完成这些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法院判决的问题。 但是,如果有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没有完全协商好,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即使是和平离婚,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也可能不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财产分配上,婚后财产一般归双方共有,通常会平均分割。不过,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过错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债务处理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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