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宝宝离婚会怎么判?


在有宝宝的情况下离婚,法院判决主要围绕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方面。 首先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会让该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想跟随父或母生活的想法。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看哪种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发展最为有利。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