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岁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孩子刚满两岁。我们俩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僵持在这里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孩子两岁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是更倾向于判给谁呢?我想提前了解清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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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两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考量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大的法律框架。 对于两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会优先考虑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时,母亲通常在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等方面付出更多,与孩子的亲密联系更强,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情感和生活需求 。 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孩子也可能随父方生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想象一下,如果母亲有严重传染病,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很可能会把疾病传染给孩子,对孩子健康有极大威胁,这种情况下就不适合由母亲抚养。还有,如果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也可能判给父亲。另外,如果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同样可能判给父亲 。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律也是准许的。这就是说,如果父母能心平气和地商量好,并且确定让孩子跟父亲生活不会对孩子成长有不好的影响,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这个约定。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看哪种情况对孩子的成长,包括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环境等各方面是最有利的,就按照这个方向去判决 。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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