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了拘役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我被法院判了拘役,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这拘役到底要不要去坐牢。我听说和坐牢好像不太一样,可又不太确定。想知道判了拘役后到底需不需要像坐牢那样限制人身自由,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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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虽然拘役和大家通常理解的“坐牢”有相似之处,但在执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 从执行场所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的“就近执行”,一般是指在当地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坐牢”通常指在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是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较长刑期罪犯的场所。 从时间限制来讲,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较长,从六个月以上到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还可能超过十五年。 所以,判了拘役并非不用“坐牢”,只是它和通常意义上较长刑期的“坐牢”在执行场所、时间以及待遇上有一定区别。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还是会被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但相较于监狱服刑,有相对更宽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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