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伤害夫妻感情导致离婚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因为一些事情感觉夫妻感情已经受到了严重伤害。想了解一下,如果因为感情受伤害去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是直接就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想知道具体在这种情况下,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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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存在一些明确视为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一方背叛了配偶,与他人建立了类似夫妻的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基本权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种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状况;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表明夫妻双方已经长期无法共同生活,感情难以维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若有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不存在法定情形,但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确实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也会在调解无效后判决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多分。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日常生活状况、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比如一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暴力行为,可能不利于获得抚养权。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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