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最后陈述该怎么说?
我因为一些事被认定要认罪认罚了,到了最后陈述这个环节,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很担心自己说错话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想知道有没有什么规范或者技巧,能让我把这个最后陈述说好,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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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最后陈述,是被告人在法庭审理即将结束时,依法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人表达自己意愿、认识和态度的一个机会,对于法庭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准确量刑有着重要作用。 首先,在最后陈述时,要清晰且诚恳地表达认罪态度。也就是明确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不要有含糊其辞或者试图狡辩的表述。比如可以说“我对我所犯的[具体罪名]罪行,真心实意地认罪”。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明确的认罪态度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 其次,要对犯罪行为的后果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详细说明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社会秩序等方面带来的损害。例如“我明白我的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我对此感到万分的愧疚”。这种反思体现了你对犯罪行为的悔悟程度,有助于法庭判断你的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 再者,表达自己愿意接受处罚的决心。可以提及自己理解法律的制裁是必要的,并且会积极配合后续的处罚执行。比如“我愿意接受法律给予我的任何处罚,并且会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另外,如果有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也可以在最后陈述中提及。这能进一步体现你的悔罪表现。比如“我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我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这一点”。 最后,语言要简洁明了、态度要诚恳真挚。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者模糊的语言,以免让法庭产生误解。同时,要保持良好的态度,展现出自己真心悔悟、积极改过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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