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如何判刑?


在我国,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通常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判刑,但具体的量刑要依据多种情况来判定。 首先,如果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且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三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又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那么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是因为在这些情形下,司机的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 要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比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将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行为不仅加重了受害者的痛苦,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序良俗。 而如果因为肇事者逃逸,最终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这种情况性质更为恶劣,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有几个方面:一是客体,它保护的是重大交通运输安全;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而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三是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为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四是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特别恶劣情节:例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