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量刑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了解到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就挺好奇它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量刑的。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类似情况,想弄清楚到底法律对这种罪是如何规定的,是按什么标准来判定情节严重程度进而量刑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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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为了赚钱,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私自把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倒卖出去,这种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于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有明确标准。首先,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面临两种处罚选择,要么并处罚金,也就是既要判刑也要交钱;要么单处罚金,只需要交钱不用坐牢。这里的罚金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就更严厉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并处罚金,罚金同样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以及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非法销售土地的面积大小、获利多少、对土地资源和相关管理秩序造成的破坏程度等等。总之,法律设立这条规定,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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