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判刑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为了赚钱,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倒卖出去,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就构成了这个犯罪。 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触犯这个罪的,一般会面临这样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要么并处罚金(就是既要判刑又要交钱),要么单处罚金(只交钱不判刑),罚金的金额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要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那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那么,怎么判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相关概念: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指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把土地使用权转给他人的行为。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买来再卖出去,这种买卖不符合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是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比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