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拟电话诈骗是如何判刑的?

我最近听说了虚拟电话诈骗这种情况,感觉挺可怕的。我想知道要是有人用虚拟电话进行诈骗,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的呀?是根据骗到的钱数来定吗,还是有其他的评判标准,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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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拟电话诈骗的判刑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首先要明确,虚拟电话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实施形式。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以非法占有别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一些事情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从而骗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数额认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达到几千元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比如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会高一些。 如果诈骗金额属于数额较大档次,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些刑罚,同时法院还可能会判处罚金,也可能不判处罚金只判刑。要是诈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比如多次实施虚拟电话诈骗、给被害人造成特别严重的精神伤害等,就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比如骗到了几百万元,或者导致被害人因为被骗而生活陷入绝境甚至自杀等极端情况,犯罪人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在虚拟电话诈骗过程中,还有人明知他人利用虚拟电话实施诈骗犯罪,却为其提供技术支持、通讯传输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像提供“GOIP”这种虚拟拨号设备用于诈骗的情况,如果符合条件,就会按此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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