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财产怎样解决?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了,但是我们俩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存款这些。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分配的,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解决办法。
展开


夫妻离婚时,财产解决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赠与合同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仍然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子,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将房子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所得款项。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