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土地纠纷该如何解决?


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土地纠纷,不用过于慌张,有多种方式可以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比较常见且最理想的方式,纠纷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交流,尝试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各自在土地上的权益。比如,双方对土地的使用范围、补偿分配等问题进行讨论,互相让步,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调解。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帮忙调解,他们比较了解当地情况,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调解经验;也可以请求其他有公信力的人或者组织来调解。调解的好处是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下,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仲裁也是一种途径。可以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要注意,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需要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还可以选择诉讼。如果纠纷比较复杂,涉及到行政机关与被拆迁方的纠纷等情况,就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如果是对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行为不服,认为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是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比如政府征地时没有按法定程序征收或强制征地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决。 《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为解决拆迁中的土地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使用证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土地的归属和使用情况,对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