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证的婚姻产生经济纠纷该怎么解决?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一起生活了,期间有不少经济往来,现在闹掰了,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这些问题,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没领证的婚姻经济纠纷有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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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有领证的“婚姻”并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是被称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通常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原则来解决。 一般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处理。这就好比两个人提前说好,某项财产归谁,或者按照什么比例分配,那就遵循这个约定。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且又无法证明是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分割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 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例如,双方一起为了生活经营借了钱,这就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如果是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产、生活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如果双方就经济纠纷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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