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应该直接结工资吗

我最近打算离职,想知道离职的时候工资是不是应该马上就结算给我。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平常工资都是按时发的。我就担心离职的时候工资不能及时拿到手,所以想了解下法律对于离职结算工资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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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是否应该直接结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劳动者离职时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的。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又存在不同情形。如果劳动者是被公司辞退,那么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除要出具离职证明外,按照规定要一次性为员工结清工资,并且应当以货币形式付给员工其应得的工资。 要是劳动者主动离职,通常需要与用人单位就薪资事宜达成一致,并在双方正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进行结算。对于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通知辞退的劳动者,在30日期满正式离职时,单位应结算工资;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辞退,3个工作日后正式离职时,单位也需结算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以现金发放薪资,在劳动者履行完离职手续并确认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后,公司有义务及时结算薪资。若公司选择以银行转账或其他非现金形式发放工资,那么公司可能会将工资款项延迟至下一次发放薪酬的时间点进行支付,但在此过程中,公司有责任向离职员工提供一份详细的个人工资清单,以便员工核对信息并妥善保管。 另外,如果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按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向劳动者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害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工作交接:劳动者离职时,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将自己手头的工作移交给后续接手的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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