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应该当天结清工资吗

我最近打算离职,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离职的当天公司是不是就应该把工资给我结清呢?我有点担心公司拖着不发工资,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要是公司不当天结清工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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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看,离职时公司原则上应当当天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意味着,当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结束,公司有义务马上把工资结算清楚,不能故意拖着不给。 《劳动法》第五十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也从侧面强调了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责任。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如果因为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另外,有些地方对于离职结清工资有更具体的规定,例如北京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广东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 要是公司没有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提醒公司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如果逾期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此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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