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起诉?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且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而选择起诉时,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要点。 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接着,需要准备好起诉材料。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理由)。证据材料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至关重要。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以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证明,表明有适宜孩子生活和成长的居住场所;孩子的生活学习相关材料,如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陪伴的证据等。这些证据都有助于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然后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