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该怎么做?

现在怀孕7个月了,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法律在这方面对我有什么特殊保护吗?很迷茫,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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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怀孕7个月时起诉离婚,要分情况来看。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女方的权利,不受限制。女方起诉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确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要写明离婚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准备好相关证件,如结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同时准备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证据、对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证据 。 第三步,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之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第四步,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会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第五步,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通过调解,看是否能让双方和好或者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 第六步,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通过开庭审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7个月时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予受理的,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不过法律对“确有必要”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实践中比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况,可能会被认为是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但这种情况很少见。 另外,除了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过了冷静期后,再由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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