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征地拆迁赔偿申诉呢?
家里遇到征地拆迁,赔偿方面觉得不合理,想申诉起诉,但不清楚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东西。比如证据要准备哪些,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步骤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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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起诉征地拆迁赔偿申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认是否满足起诉条件。原告需要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该纠纷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等,还需收集如拆迁通知、补偿协议等能证明自身诉求的证据。 然后,撰写行政诉讼状,明确诉求和理由。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准备好的诉讼状和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之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另外,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例如,若拆迁方与受迁户或拆迁双方均无法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达成共识,应予以当事人提出合法请求,并交由其所在地区级别相同的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复议。在经过严格的行政复议程序之后,若任何一方当事人仍然心存不满,则可进一步向行政法庭发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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