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市正常营业欠款不给该如何起诉?

我给一家正常营业的超市供货,可到了约定付款时间,超市却不给我欠款。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现在打算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一下整个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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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超市正常营业但欠款不给,要起诉的话,流程如下: 首先,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状里,要清楚写明超市欠款的事实、你主张还款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超市偿还欠款的具体金额、利息等 。 接着,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一般来说,超市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证据材料很关键,像购货合同、发票、送货单、对账单等,这些能证明超市确实欠了你钱。《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要尽可能收集齐全能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 然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时间,一定要按时到庭,不然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要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起诉还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你必须是被欠款的一方;有明确的被告,即要清楚起诉的是哪家超市;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通常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相关概念: 举证期限:就是打官司时,法院给当事人限定的提供证据的时间范围,在这个期限内要把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可能有些证据法院就不接受了 。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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