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写了欠条别人不认该怎么起诉?


如果被人打了写了欠条别人不认,要起诉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起诉准备阶段。要收集各类证据,比如欠条原件,这是直接证明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转账记录,若借款时有转账行为,能佐证借款事实;还有聊天记录,要是双方在聊天中有提及借款相关内容,也可作为证据。另外,要撰写规范的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需记明这些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向法院起诉阶段。要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确定好法院后,将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提交给法院。 然后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同时会发放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此缴纳诉讼费用。这里的起诉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需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之后法院立案庭会把案件移交至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双方按时到庭后,法院会先组织调解工作。 最后,法院将根据开庭审理的结果依法作出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要明白“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相关概念: 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案件的规定。 传票: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书面文件。 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通过强制手段让对方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