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怎么把还在还月供的房子给未成年孩子?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套还在还月供的房子,我们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孩子。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不是有很多手续要办?还有会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详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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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要把还在还月供的房子给未成年孩子,需要按一定程序操作,且涉及一些法律要点: 首先,从法律性质看,夫妻离婚时将房产给未成年孩子,属于目的赠与,兼具道德义务性质,且是诺成性约定。在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其他内容履行的情况下,若无欺骗、威胁等不当因素,赠与不可随意撤回。这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具体程序方面: 1. 还清贷款:因为房子还在还月供,也就是有贷款未还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才能进行后续的过户手续。 2. 签订赠与书并公证: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将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准备资料:带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本以及父子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子女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也需准备齐全。 4. 办理过户:父母与子女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未成年孩子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所有行为都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且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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