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侵害股东利益该如何起诉?


当经理侵害股东利益时,股东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起诉维权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起诉的流程。第一步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证明经理侵害股东利益的证据(如财务报表、会议记录、合同等能反映经理不当行为的材料)。第三步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第四步是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后,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总之,股东起诉经理侵害利益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