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起诉第三者破坏家庭?
发现另一半出轨有了第三者,感觉家庭被严重破坏了,心里特别气愤和委屈。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能不能起诉第三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能起诉的话,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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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关于起诉第三者破坏家庭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没有触及法律的明确规定,通常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直接起诉。《民法典》虽然倡导婚姻的忠诚与稳定,但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者破坏家庭行为的直接惩处条款。这意味着,单纯从情感或道德层面觉得第三者破坏了家庭,是不能直接起诉的。 然而,如果第三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那么情况就不同了。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比如,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罪,无过错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另外,若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这种情况下,利益所有人(未出轨的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对财产的处分等权利,一方私自赠与他人属于“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未出轨方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将配偶和第三者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总之,起诉第三者破坏家庭要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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