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提前一个月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
我在公司工作,因为一些突发状况没办法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就扣了我的工资。我不太清楚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提前一个月辞职就扣工资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具体在哪些情形下扣工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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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没提前一个月辞职,用人单位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则可能合法,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劳动者辞职的权利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来限制该权利的行使。 其次,关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情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没提前一个月辞职的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扣工资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进行。 例如,若劳动者负责的重要项目因突然离职而中断,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损失并从工资中扣除,但扣除比例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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