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在两个单位之间怎么切换?

我同时在两家单位工作,之前一直是在A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现在想切换到B单位申报。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这样切换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切换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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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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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如果涉及在两个单位之间进行切换,是有明确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的。下面来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了解“扣缴义务人”这个概念。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体系里,扣缴义务人就是向您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简单来说,哪个单位给您发工资,哪个单位就有义务帮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接着,我们来说说具体的切换方式。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完成操作。具体步骤如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菜单栏中的“办税”选项;然后在“办税”页面找到“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您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填报详情页面后,点击下方的“修改”按钮,再选择“修改申报方式”;在申报方式中,将扣缴义务人更改为您想要切换的单位,最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完成切换。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只是单纯地变更扣缴单位。那么在新单位为您办理扣缴申报后的第二个月,您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看到新单位的扣缴信息。 在切换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如果您在年度中间变更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已经享受过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新单位是不能再次扣除的。而且,为了确保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准确无误,建议您及时与新单位的财务人员沟通,告知他们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相关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信息传递不及时或者不准确,而导致个人所得税申报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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